吉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是指该市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性规定。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范围:适用于吉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吉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是指该市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性规定。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范围:适用于吉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2.衔接方式:采取逐步衔接的方式,逐步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3.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未参加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民,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城市居民。
4.参保费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居民收入等因素确定,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保险待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逐步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接轨,具体实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6.组织实施:吉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制度的衔接工作,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工作。
7.监督管理:吉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该制度的衔接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监督和服务。
该暂行办法的发布旨在推动吉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