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丹东市暂住证的要求为:1.在丹东市居住暂时性住所的人员,如来自外地的旅游人员、短期商务人员等;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3.提供临时住宿证明或者居住证明材料;4.其他法定规定的要求。
丹东居住证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丹东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
2. 年满16周岁;
3.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4. 在丹东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固定居住地;
5. 在丹东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学习或者经商经营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
6. 具备丹东市户籍居民的享受权益,有与丹东市户籍居民平等的义务和责任;
7. 其他法定规定的条件。
办理丹东市暂住证的要求为:
1. 在丹东市居住暂时性住所的人员,如来自外地的旅游人员、短期商务人员等;
2. 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 提供临时住宿证明或者居住证明材料;
4. 其他法定规定的要求。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