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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这些违法行为发生时,相关部门会依法对违法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警示其他企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以下是一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的情况:

1. 拖欠工资或工资支付延迟超过3个月的;

2. 扣留、挤占或侵占工人工资的;

3.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4. 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 超过1年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6. 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7. 违反规定未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安全和卫生条件的;

8. 违反规定未为劳动者支付法定休假或带薪年假的;

9. 未按规定为女职工提供产假、哺乳假等特殊保护的;

10. 非法雇佣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劳动者的;

11. 违反规定解雇劳动者的;

12. 干扰劳动者组织、参加工会的自由权利的。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这些违法行为发生时,相关部门会依法对违法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警示其他企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