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青岛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如下:1.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女职工正常工资的100%发放,即不得低于其基本工资的100%。请注意,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按劳动法规定享受产假权益的女职工。如果有特殊情况或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请及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咨询。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青岛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如下:
1. 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女职工正常工资的100%发放,即不得低于其基本工资的100%。
2. 如果女职工有绩效工资、津贴或奖金等其他工资组成部分,这些部分的支付原则上要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支付方式相同。
3. 产假期间工资由企业直接支付给女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扣除或暂停。
4. 如果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产假并重新上班,企业应该按照她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按劳动法规定享受产假权益的女职工。如果有特殊情况或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请及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