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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相关的政策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对于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试用期最长可延长至12个月。雇主在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发生严重违纪、严重失职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符合转正条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不符合转正条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东营市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政策如下:

1. 试用期限: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试用期最长可延长至12个月。

2. 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赔偿金。雇主在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发生严重违纪、严重失职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 转正评定:试用期满后,雇主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转正评定。如符合转正条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不符合转正条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5. 转正待遇:劳动者在转正后,应当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年假等。

注意:以上政策仅为概述,具体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