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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新型学徒制的受理机构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以上机构共同协作,推动新型学徒制在丹东地区的有效实施,实现学徒制的培养目标和社会效益。

辽宁丹东新型学徒制的受理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推进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工作。

2. 丹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推动学徒制在职业教育机构中的落实。

3. 丹东市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组织,工会在新型学徒制中充当桥梁和协调者的角色,关注学徒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

4. 丹东市企业:作为学徒制执行的主体,企业负责接收、培训和评估学徒,承担相应的职业教育责任。

5. 职业培训机构:为学徒提供相关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学徒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以上机构共同协作,推动新型学徒制在丹东地区的有效实施,实现学徒制的培养目标和社会效益。具体的受理机构可能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