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广州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如下:1.普通产假:广州女职工普通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和产后假83天。具体的延长时间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30天。其中,产前假可以根据女职工的身体状况,提前或顺延一定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可能会随时调整,建议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通知和政策更新。
根据最新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广州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如下:
1. 普通产假:广州女职工普通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和产后假83天。
2. 延长产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延长产假时间。具体的延长时间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30天。符合条件包括:高龄产妇、多胞胎分娩、难产等特殊情况。
3. 产前假和产后假:女职工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其中,产前假可以根据女职工的身体状况,提前或顺延一定时间。
4. 男方陪产假:广州市根据国家规定,提供15天的陪产假给符合条件的男性职工。陪产假与女职工的产假时间不重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可能会随时调整,建议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通知和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