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1.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请注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并按规定参加当地提供的职业转岗、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失业登记信息,避免因失信行为而影响失业保险金的正常领取。
扬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为以下步骤:
1. 辞职或被解雇后,立即前往当地的失业保险办公室或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2. 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最近一年的工资单、离职证明等。
3. 在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格,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务必提供真实的信息。
4. 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核。通常,审核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 一旦通过审核,申请人将获得一张失业保险金领取卡,并在指定的银行或邮局领取失业保险金。
6.每个月根据领取卡上的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领取卡到指定的银行或邮局领取失业保险金。
7.定期检查银行或邮局的账户,确保领取卡上的金额已到账。
扬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
1. 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
2. 失业职工首次失业,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连续缴费满10年的,可以享受最长期限为36个月。
3. 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及个人实际缴费年限等条件而定。
请注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并按规定参加当地提供的职业转岗、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失业登记信息,避免因失信行为而影响失业保险金的正常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