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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时间:2023-07-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连云港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如下:1.生育津贴:根据工资基数确定,一次性支付200%的职工基本工资。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1.女职工须在连云港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连云港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如下:

1. 生育津贴:根据工资基数确定,一次性支付200%的职工基本工资。

2. 生育医疗补贴: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3. 生育护理假: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普通产假为98天,多胞胎产假为138天。

4. 生育护理费:女职工享受20天的护理假期,同时可获得护理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

5. 生育奖励金:连云港市设立了生育奖励金,每个新生儿享受1000元的奖励金。

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 女职工须在连云港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必须已缴纳满三个月生育保险费。

3. 怀孕满5个月后,准妈妈需到所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4. 准妈妈需提供相关的生育检查报告,以证明孕期正常,并在分娩后1年内提交新生儿出院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和政策可能随时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