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普通公务护照用于公务出访、往来港澳台地区等。第五章护照的注销和剥夺第十二条护照因失效、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应当及时注销。第十三条申请注销护照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注销申请。第十四条护照因犯罪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被吊销或剥夺。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颁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出入境管理机关所有。
以下是《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普通护照签发管理,保护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安全性,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护照的种类和用途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分为普通个人护照和普通公务护照两类。
第三条 普通个人护照用于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等个人事务。
第四条 普通公务护照用于公务出访、往来港澳台地区等。
第三章 护照的申请和领取
第五条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具有签证权责的机关提出申请。
第六条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第七条 申请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签发机关进行审核和制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护照。
第八条 护照领取时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到领取机关领取,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 护照的期限和换发
第九条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10年,持证人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换发新护照。
第十条 申请换发新护照时,需提交原护照、相关材料和照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持有普通公务护照的人员在离退职等情况下需要换发普通个人护照。
第五章 护照的注销和剥夺
第十二条 护照因失效、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应当及时注销。
第十三条 申请注销护照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注销申请。
第十四条 护照因犯罪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被吊销或剥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颁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出入境管理机关所有。
这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实际内容可能更为详细和复杂。详细内容可参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