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在扬州就医时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销标准以及医保目录可能随时调整,请职工在就医前咨询扬州医保管理部门或参考最新相关政策文件以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
根据扬州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在扬州就医时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即职工本人在扬州的门诊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1. 药品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药品目录执行,报销比例为80%。
2. 检查费用: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检查项目执行,报销比例为80%。
3. 治疗费用: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治疗项目执行,报销比例为80%。
4. 挂号费用:挂号费不在门诊统筹范围内,不予报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销标准以及医保目录可能随时调整,请职工在就医前咨询扬州医保管理部门或参考最新相关政策文件以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