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会被要求在南京市的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证等。
外地失业保险转入南京的办理步骤如下:
1. 前往原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转移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失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2. 原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会分析申请人的转移情况,并核对申请人在岗位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记录。
3. 原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会准备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并将其寄送至南京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南京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接收到申请人的转移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
5. 申请人会被要求在南京市的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证等。
6. 南京市的就业服务中心会核对申请人在之前就业单位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记录,并办理转入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建议具体办理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