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或超出许可证范围养犬的将被认定为非法养犬。已在市区养犬的此类犬只需要在三个月内调离市区。公共场所和社区内禁止放养犬只,必须保持犬只在户内或专门指定区域。同时,市区内的犬只必须进行必要的疫苗接种和驱虫。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我市犬只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面临犬只被收容或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各位市民理解支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区环境。
尊敬的市民: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市民的安全和社区的和谐稳定,我市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1. 养犬登记:所有在市区养犬的市民必须到当地社区或养犬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养犬许可证。未登记或超出许可证范围养犬的将被认定为非法养犬。
2. 犬只限制:禁止在市区养犬的品种为凶猛犬、攻击性犬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犬种。已在市区养犬的此类犬只需要在三个月内调离市区。
3. 犬只管控:市区内的犬只必须使用牵引绳,并佩戴标识牌。公共场所和社区内禁止放养犬只,必须保持犬只在户内或专门指定区域。
4. 犬只卫生:犬只所有人要负责及时清除犬只的排泄物,保持公共场所和社区的卫生。同时,市区内的犬只必须进行必要的疫苗接种和驱虫。
5. 养犬宣传:市区将定期开展养犬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养犬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我市犬只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面临犬只被收容或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各位市民理解支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区环境。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养犬管理部门咨询,谢谢合作!
新沂市市区养犬管理部门
日期:(具体日期)